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口腔专项)申请指南

发布人: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发表时间:2024-04-24 13:11:02点击:161

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简称中心)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中心依托于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暨南大学口腔医学院等,面向国家健康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开展产学研全链条科学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和《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根据中心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现发布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口腔专项)申请指南。拟设立开放课题3项左右,每项经费2万元,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起止期限为202451日至2026430日。

一、资助研究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以解决口腔临床应用和生物医药健康等领域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从材料的设计与加工、生物学评价和临床应用出发,开发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探索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在临床及生物医药领域的应用,鼓励学科交叉集成创新。

2024年度口腔专项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牙源性干细胞组织工程

2、口腔组织修复材料

3.新型口腔护理技术及方法

二、资助对象

1、申请人一般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并取得重要的研究成果(近三年发表2篇及以上SCI论文,临床医生除外)。欢迎博士后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

2、开放性基金主要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实验室固定人员有合作基础的优先。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者请下载《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单位盖章和申请人签字), 同时提交电子版,需在申请书后面附至近三年科研成果。

2、中心技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

3、本年度接收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期为202455日,以收到电子版版时间为准;工程中心将于20248月下旬公布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

4、申请课题无论是否获得资助,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1、开放课题按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和《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和管理。开放课题申请获中心批准资助之后,请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年度提交一份年度总结报告。开放课题的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材料费、交通费、差旅费、测试费等。开放课题结束两个月内,提交《课题总结报告》。

2、通过开放基金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以及获奖、项目推广或应用等)如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时,研究者须署中心及地址“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暨南大学,广州,510632”(“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Artificial Organs and Materials,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 并标注有“人工器官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课题”( “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Artificial Organs and Materials,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 (No. 20xxxxxx” )的中()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未署名与致谢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冠名中心的论文作者,必须为课题申请人,并且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兴业大道西855

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邮编:5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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